一、政策目的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
二、资助范围及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具体包括以下五类:
1.毕业生入伍:应往届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学生;
2.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后应征入伍并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
3.在校生入伍:在我院就读期间应征入伍并保留学籍的学生;
4.退役复学:应征入伍前在我院就读,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学生;
5.退役入学:退役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院的学生。
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在教育资助范围内。
下列学生不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直招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执行(仅补偿用于学费部分的费用);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0000元。
注:应缴费总金额是高职入学以来所交学费总额,住宿费及书杂费不包含在内。
四、申请流程
(一)下载申请表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跳转到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点击“查看应征报名信息”—点击“申请学费补偿”—填写信息—提交信息之后,点击“往年报名信息”—“打印报表”(选择打印相应的申请表) 。
附:申请表下载步骤截图。

(二)提交材料明细
1.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盖章齐全);
(2)《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
注:如学生当年7月毕业,同年3月入伍,属于“毕业生入伍”,需等到毕业证发放后再按要求办理。
2.在校期间入伍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盖章齐全);
(2)《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
3.退伍复学及退役入学的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盖章齐全);
(2)《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本人重新入学的学生证(退役复学学生报)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
温馨提示
1.退役士兵学生(包括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还可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请务必在复学或入学的当学期提交如下资料:
(1)退役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本人重新入学的学生证);
(3)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2.入伍通知书、毕业证、学生证、退役证等个人证件,需核验原件,无误后收取复印件。
3.提供银行卡要求:必须为学生本人持卡的可使用的工商银行卡。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方式
纸质申请材料准备齐全、贴照片、本人签字、按规定用印后,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6办公室)。
2.报送时间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申请材料提交的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之前,之后提交的,统一于下一年报送至省教育厅。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老师 0916-289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