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39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及汉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汉各大中专院校封闭管理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院决定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闭时间

在日常周一至周五校园封闭管理的基础上,自2022311日起对周末双休日也实行封闭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 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召开班会,传达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抗牢防控责任,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树牢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学院疫情防控各项管理制度。

2. 严格请假销假制度。校园封闭管理期间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坚持非必要不请假,非必要不外出,坚持“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请销假关。除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重、红白事和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等原因外,其余理由一概不予批假。对确需请假外出的,需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核实后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台账登记。七天以内的请假由各二级学院审批,七天以上的由学工部审批,请假返校时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行程码、健康码。

3. 抓好学生日常管理。学管系统要严格落实学生每日健康打卡、晨午晚检、因事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制度,教育引导学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行为习惯,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加强值班巡查,及时灵通信息,快速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 加大违纪处分力度。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规矩意识教育,对校园封闭管理期间采用非正当方式私自外出的,一经查实,最低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

2022310